外国人房产买卖

当前,日本的房地产市场受到了世界各国投资者的密切关注。

自2012年在新加坡开设事务所以来,我们已经帮助许多外国人办理买卖日本房地产的各种手续。

如果您来自新加坡、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地,希望买卖日本房地产,请随时联系经验丰富的本事务所。

注意点

支付房款

海外客户需要事前确认房款的支付方式。

海外客户如果没有日本国内银行账户,又无法提前将资金汇至日本,交房就很难顺利进行。通过中介公司或陌生人帐户代转虽然是替代方案,但一旦资金被挪用就非常麻烦且危险,初次交易的中介公司也需要很强的信赖关系。

与我们同属STK集团旗下的法律事务所可为您提供资金周转用的「司法书士代理保管帐户」,事前接收海外汇款,当日决算。如您需要,我们也可制作经日本公证处公证的资金代管合同。在过往案例中,台湾客户经常使用这一方式。

房产证寄送、管理

房产证是邮寄到海外?还是留在日本交给管理公司?

登记簿影本的翻译、权利状况解说

我们为不熟悉日语的外国客人推荐经过翻译的日本登记簿影本。

投资房产的持有管理

纳税代理人、日本银行法律报告、源泉税收等后续工作全部交给我们。

经由中间商购买、直接过户的中间省略登记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将为所有海外相关方提供同时用日文和对应文字书写的签字文件。本事务所拥有海量过往成功案例。

外国人出售日本房地产时

本人信息确认、证明文件等相关准备比买房时要更加复杂。

此外,由于涉及到出售后房款的转账、纳税特例等问题,外国人卖房相比普通的日本人之间买卖需要更加注意。

如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在日外国人卖家的特殊问题

如果您持有外国国籍居住在日本,出售房产登记时需要特别注意地址变更登记的事项。

2012年7月9日起,伴随日本法律修正,外国籍在日居民也开始发行住民票,同时取消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的发行。但由于此次新发行的住民票不记录2012年7月8日以前的住址变更内容,因此如房产持有人在2012年7月9日前办理过住址变更但未做对应不动产登记,卖房时必须向法务局提交外国人登录原票。

※2012年7月9日及以后的住址变更可以通过住民票查询,登记时只要住民票即可。

但同时由于法律修正,外国人登录原票不再由市区町村保管,而必须由本人亲自向法务省提出副本申请,一般需要1个月的时间。

最近由于上述影响,导致地址变更登记文件来不及申请、卖房被迫延期的情况时有发生,还请注意。